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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55i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盛唐风华 > 第五百四十七章 龙腾 (二十四)
    初春时节,百草复苏,本是万物生长的时令。这段时日蒲津渡兵火连结,不但商旅断绝,鸟兽也已绝迹。但是附近山林荒野中的生灵,并未受到波及,依旧过着自己的日子。已有多年无人经过的林间小路,早已为野草矮树所覆盖。树梢上落着一只野鸟,两眼来回转动。

    很快它便发现了目标。

    那是一只破土而出的虫,刚刚自土下钻出来到地面,呆头呆脑不知死活,乃是最适合捕捉的猎物。野鸟并没有急着发动攻击,先是警惕地观察四周。毕竟这方天地的捕食者不止它一个,稍不留神它就可能从捕食者变成猎物。那只虫并未察觉大难临头,依旧在地面缓慢蠕动。

    野鸟终于确定没有危险也没有竞争者存在,抖动翅膀准备向猎物发起进攻。可就在它翅膀振动的刹那,忽然其双足在树梢上用力一蹬,树枝轻轻摇摆,野鸟的行动却从俯冲变成了冲天而起,向远方没命地飞去。

    就在野鸟飞起的刹那,阵阵滚雷自远方传来,向着这棵矮树的位置迅速接近。春日惊雷惊走了野鸟,却未能惊动那无知的虫。依旧懒洋洋地蠕动着,在它看来天地间依旧天平,自己这种状态可以一直保持下去。可就它的蠕动并未持续太长时间,就在它那笨拙的身躯即将爬到方才野鸟栖息的那棵树下时,头顶的天空陡然变得阴沉,巨大的马蹄遮蔽了所有阳光。

    蹄铁无情落下,将这刚刚死里逃生的小生命化作一团血污。马上骑士以及将虫子踩踏成泥的战马对于这条生命的终结毫无察觉,疾驰着从这棵树下穿过。

    在这匹马之后,则是一支由数百人组成的钢铁洪流。无数马蹄翻动,将野草及草丛中藏身的虫,悉数踩踏成浆汁,与泥土混在一处踏为平地,为大地提供养料。黑盔玄甲的骑兵,于这方天地的变化亦无所感。只是紧催坐骑,希望战马跑得快些……再快些!

    麦洪恩虽是江南人士,但少年时跟随麦铁杖为盗,为了从官兵手中逃脱,特意练就了一身极好的马上本领,骑乘手段在南人中算是一流。只是他生性惫懒,做盗贼只为活命,练马术也只求逃命方便,并无建功立业之心。日子太平以后,便得过且过不再苦练本领,两腿髀肉复生,今日这般没命地跑,两腿早已磨破了皮。

    这等小路不比驰道平坦,道路崎岖地面颠簸,也得亏玄甲骑脚力乃是自突厥青狼骑手中缴获的一等塞上良驹,否则未必能应付这等险恶路径。马尚且能支撑,人却已经难以为继。麦洪恩伏在马背上,只觉得两腿疼痛钻心,两肋发涨,肺腑如同火焚,苦胆都快要吐出来,偏不敢有片刻停留。

    背后那位李家郎君不知为何急得就像火上房,那气势汹汹的模样看着就让人心惊胆战,若是自己稍有怠惰,怕是直刀就要砍过来。至于号称乐郎君的年轻人别看面上无喜无怒,不见他发火骂人,可是被他看上一眼,就觉得一股寒意自双眸直抵周身。自己宁可拼命催马受罪,也不想惹他发怒。毕竟自己还得顾虑着那些一起投诚的袍泽兄弟,为了他们能够活命,自己辛苦点难过些也只好认了。

    在他身后的李世民一行人,虽然一路奔波远比麦洪恩辛劳,可没人觉得辛苦。既想要争夺天下,风霜磨砺鞍马劳乏都是寻常事,连这点辛苦都受不了,还怎么做大事?

    玄甲骑的人马唯徐乐马首是瞻,徐乐和李世民情同手足,李世民便是玄甲骑自家兄弟。为了自家人效力,又哪能叫苦?再说和马邑、恒安那段日子相比,这点苦又算得了什么?

    宋宝向来偷奸耍滑拈轻怕重,放在往日早已经大声叫苦。可是自从徐乐与李渊相认,他的野心便迅速膨胀,一心想要做柱国。既想谋求柱国之位,自然不能怕辛苦,冲锋陷阵固然是应有之义,行军时也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,随时找机会讨好贵人。

    这一路上他强忍颠簸之苦,绝不出一句怨言,只把眼睛往四下看寻找露脸卖好的机会。忽然间,宋宝高声呐喊起来:“两位郎君快看,火光!有火光!”

    其实不用他喊,众人也已经发现远方有火光以及滚滚黑烟升腾。不问可知,众人已经接近战场。麦洪恩勒住缰绳,拼命喘了几口粗气,随后断断续续说道:“顺这路……往前,就快……”

    李世民已经顾不上理他,两眼看向徐乐,两人四目相对。徐乐微微一笑:“此地尚听不到金鼓之声,不知渡口那边是否已经分出胜负。”

    “大丈夫行事但求无愧于心,不必苛求结果。我军已竭尽全力,倘若依旧不能如愿,便是天意如此,某也无话可说。”

    徐乐点点头:“郎君既然想通,那就再好不过了。”说到这里,徐乐指了指身后随风摇动的树木枝条,对李世民道:“在我看来,天意在二郎这边。不知二郎可曾注意,风向变了?”

    李世民一愣,他方才只顾催马急行,并未注意到风向改变。直到徐乐提起,才感觉发现确实如此,但是依旧不明白风向变化和蒲津战事有何关系。

    步离这时忽然开口:“风向马上还会变,风也会更大。”

    小狼女向来惜字如金,便是韩大娘这等待她如亲生女儿,又每天为她梳头的长辈,一天也未必能听她说一句话,此时开口自然不会是无的放矢。李世民知道步离来自梁亥特部落,这个靠猎狐发达的部落,不但善于培养神箭手,于预判天气变化方面也有心得。

    毕竟猎狐这种生计多少也有些看天吃饭味道,不懂天气变化不但猎不到狐,说不定还会搭上性命。步离这么说,自然有把握,也必然和军情有关。

    这风……

    李世民的目光落在远方那若隐若现的火光之上,随即也恍然大悟。今日风力甚强,风向变化必然会影响火势。若是自己为将,绝不会让部下随意放火,以免引火烧身。鱼俱罗久经大敌,显然也不会如此鲁莽,最有可能放火的就是李建成。

    大兄虽然幼承庭训熟知兵事,却终究缺少战阵打磨,身边围绕的又都是那些世家子。这帮人看过几本兵书再听家中长辈讲述旧日家族荣耀,便以为自己满腹韬略运筹帷幄。一拍脑袋想出火攻的办法也不稀罕,此时风向变化,大兄这边只怕要吃个大亏。

    想到此处,李世民心头一惊。终究是骨肉同胞,想到李建成可能被困火海,自然提心吊胆,恨不得一步飞到兄长身边,把他救出险地。他连忙朝徐乐道:“乐郎君,只怕前敌军情有变,咱们得赶快过去。怕是来不及休息了。”

    徐乐点头道:“本当如此。二郎放心,这点道路还不至于让玄甲骑失去战力。”说话间徐乐将兜鍪的面覆重重扣下,英俊潇洒的面庞被威武的怒目金刚像所取代,伴随着这一声“咔嚓”声响,玄甲骑其余兵马也个个推上面覆坐直身形。

    不需要军将吆喝,便依旧按着建制整顿好队伍,随着徐乐与李建成催动坐骑,这些玄甲骑兵紧随两位主将一路奔驰而去,在一边喘息的麦洪恩,没人去理会。这种人无关大局,随他自生自灭便是了。

    望着甲骑渐渐远去,麦洪恩擦着额头冷汗心头狂跳。终归也是在军中厮混了半辈子的赤佬,又曾追随过麦铁杖这等猛将,眼界总归不差。自南陈到大隋,他见过的强兵不知多少,大业天子北征之前,十二卫的精锐甲兵也曾在长安演武,麦洪恩不止一次欣赏过那些汉家子弟的雄姿。

    可是在他看来,不管是当下京兆鹰扬兵还是当日的十二卫精锐兵,比起这支玄甲骑都多有不如。一路急行军奔袭阵容严整,士气高昂,全军无一人叫苦脱队,这等强兵便是五胡乱华群雄逐鹿那等英雄辈出的年代也不多见。也只有这样的精锐,才有资格做鱼无敌的对手。有这样一支人马在,或许这天下真的会改姓李?

    思忖良久,麦洪恩心中又有些颓丧。若是自己这些年不是偷懒怕苦虚度光阴,认真练习武艺打熬筋骨,胆量再大一些,多半也能成为个像样军将。在这等乱世里,很可能也建立一番功业,纵然是死也好过眼前这般无人在意。

    世上并无后悔药,事已如此再想什么都是白费力气,掉转马头垂头丧气向桃花渡方向缓缓而去。此时风越来越大,麦洪恩忍不住缩了缩脖子。风向果然再次改变,风也更大了。